2015年2月3日星期二

殘疾貧窮者逾22萬七成屬長者

2015-01-01
明報
 
【明報專訊】政府昨日發表《2013 年殘疾人士貧窮情況報告》,指2013 年本港有22.6 萬殘疾人士活於貧窮線下,貧窮率達45.3%,而在傷殘津貼、綜援等政策介入後,約有8 萬人「脫貧」,令殘疾貧窮人口減至14.7 萬, 貧窮率亦降至29.5%。報告又指出,殘疾貧窮當中達七成為長者,主要是視障及肢體傷殘者較易墮入「貧窮網」。扶貧委員會將探討針對措施以解殘疾貧窮者的窘境。
 
本港貧窮線訂於月入中位數五成。在2013 年,一人家庭的貧窮線為3500 元、四人家庭為1.54 萬元。根據今次報告,在政府恆常現金政策介入後,2013 年的殘疾貧窮住戶有12 萬,涉及14.7 萬人,貧窮率29.5% , 高於全港整體貧窮率14.5%。
 
政府支援殘疾貧窮率仍超整體
 
報告指出,近七成殘疾貧窮人士為長者,達10.2 萬人,即使當中九成人已領取綜援、生果金或長者生活津貼,但因他們大部分沒有工作,缺乏收入,面對較高貧窮風險。另有5000 名殘疾貧窮兒童,貧窮率為20.5%,與整體貧童水平相若。
 
殘疾類別方面,達85%貧窮人口來自身體機能殘障,包括肢體殘障、視障及聽障等,另有逾兩成人患精神健康疾病(見表)。
 
就業方面,近三成殘疾貧窮人口屬18至64 歲的適齡工作者,即約4 萬人,貧窮率達22.4%,較整體適齡工作人口貧窮率10.5%高出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