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0日星期三

殘疾分類評級明年施行

04/09/2008

葉炳權等表示明年可落實殘疾人士分類分級評估及發放殘津工作
合標準人士每年發放三千六百元津貼

【澳門日報】【本報消息】社工局參照多個國際性評估標準,經已完成“澳門特區殘疾分類與分級標準和殘疾評定系統”方案初稿,待制訂方案的內地專家下月來澳與本地專業人員作現場測試,及諮詢服務界意見修正方案後,將於明年上半年落實開展為六類殘疾人士分類評級,並向獲確認合標準各類殘疾人士發予登記證,及發放每年約三千六百元的殘疾津貼。局長葉炳權預計隨?落實有關分類評級及發放殘疾津貼工作,將可鼓勵更多隱性殘疾人士走出社會,接受服務。

測試分六類四級評定

社工局長葉炳權、社會互助廳復康服務處處長鄧詠詩、復康服務綜合評估中心主任尤迪華,昨日接受專訪時表示,制訂適用於本澳的殘疾分類及分級標準,以便更有效地掌握本澳殘疾人口的資料數據和殘疾人士的復康服務需要,局方正積極制訂殘疾分類分級的標準和評定方法,有關標準及評定手冊初稿經已基本完成。協助制訂方案的中國殘聯屬下康復研究中心專家,亦將於下月分批來澳,聯同衛生局、教青局及社工局的專業人員,對約十四名殘疾人士作現場測試評估,以檢視有關標準和評定方法的科學性及殘疾分類、分級流程的適用性。

現場測試後,局方將再根據結果檢討和修訂有關方案,然後諮詢社會服務界尤其是復康服務機構和團體的意見,定稿後將上呈政府審批,以行政法規形式頒佈。

有關現場測試將分肢體、視力、聽力、言語、精神、智力六個類別,各類別將按輕、中、重及極重四級進行殘疾評定,測試可於今年內完成,待有關方案的行政法規頒佈後,明年上半年即可展開對全澳殘疾人士的分類分級評估工作。有關分類分級評估標準根據《國際殘疾人權利公約》要求,參照了《國際功能殘疾和健康分類》(ICF)等多個國際性標準,過程中當局會同時建立殘疾評估記錄資料庫,經評估確認符合有關標準、條件的殘疾人士可獲發殘疾評估登記證,及獲發與敬老金相同性質、每年約三千六百元的殘疾津貼(金額日後可調整),以及免費醫療服務。

現資助服務人數偏低

根據○六年中期人口普查,全澳有八千二百九十八名殘疾人口,但社工局資助的廿五間復康服務機構則只有二千七百多名服務對象,其中智障人士有四百三十四人、精神障礙者有四百四十三人、自閉症者有一百○三人、多重障礙者有三百四十人。而復康服務綜合評估中心去年接觸的殘疾人士個案有一百八十七宗,申請評估的個案則有七十九宗,今年則有五十八宗。

他們強調,將透過舉辦針對復康及殘疾人士團體、殘疾人士及其家人的說明會,引介有關分類分級標準、評估系統流程及申請殘津程序等,增加有關方案的透明度。不過,有關評估只是一項基本的統一評估系統,並不能取代其他部門的服務評估,在此統一評估基礎上,各部門還需就殘疾人士的服務需求,作不同範疇的專業評估,以便配置更適合的服務。

分類評估助掌握數據

葉炳權相信,有關分類分級評估方案將有助政府掌握更準確的殘疾人口數據,再配合具追溯期的殘疾津貼,將可鼓勵更多隱蔽殘疾人士走出社會接受服務,有利於政府制訂及完善相關服務政策,推動復康服務發展。當局亦會繼續深化有關評估服務,盡量方便殘疾人士。